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6-09-04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434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27推荐优秀

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进一步做好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依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充分研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和材料审核专家组。

1.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相关教师及管理干部组成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推免工作组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落实学校推免政策、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遴选推荐等工作,同时负责处理遴选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成员如下:

组  长:孙平华

副组长:刘雯霞、刘敏、韩博、刘振明

成  员:张慧艳、赵朋冲、李珍慈、常权威、张华、王恒、陈红梅、张珂、任欢欢

2.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专业负责人、相关学科专业教师及管理干部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成员如下:

组  长:刘雯霞

成  员:张慧艳、赵朋冲、李珍慈、张珂、刘江、田星、杨扬、任欢欢、王向阳

3.学院纪检委员对遴选推荐工作予以全程监督,并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二、遴选条件

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和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系我校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社会责任感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之前学年体质测试平均成绩达到及格(60分)以上(免测学生不受影响)。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以在校期间历年的学业综合成绩为主要推荐依据,且在校期间(4年制学科专业为前3学年,5年制学科专业为前4学年)历年的学习成绩排在全年级相同专业学生的前40%(含40%),成绩排名使用平均分成绩(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课程成绩均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得有不及格记录(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本科毕业时能够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6.推免生的外语成绩须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25 分及以上。外语为其他语种或托福、雅思、GRE 等其他类型的申请推免学生,推免条件中关于外语的成绩要求,须达到与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或国家专业外语四级相当水平(需提供 3 名以上高级职称外语专家的审核材料)。

7.申请专项计划的学生,推免对象和条件、推免办法和工作程序按教育部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优先按照接收专项计划推免生单位的需求推荐。

三、遴选办法和要求

1.符合遴选条件且申请推荐资格的学生,学院将从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考核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查学生现实表现,包括政治态度、遵纪守法、思想表现、科学精神、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学业成绩以学生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前各学年应修课程(不含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平均分成绩为基准。

综合素质考核包含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和学生工作。科研创新重点考查学科竞赛、论文、学术活动 、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其他科研创新成果、项目及竞赛奖项等。社会服务和学生工作重点考查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参加学校认可的、有组织的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和担任学生干部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情况。

2.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遴选推荐首要依据,考核不通过者不予推荐。

3.推荐办法:根据学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分数相同并列排名的同学推荐资格依次参考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

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学业成绩以教务部门提供的为准,综合测评成绩以在本院、所在年级产生的学期数平均成绩为准,原则上以上成绩四年制为前六个学期、五年制为前八个学期平均成绩)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

学业综合成绩=学业成绩(50%+综合测评成绩(50%

4.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将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进行审核,组织公开答辩。

四、遴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和推免生名额,确定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日且无异议,将拟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定。

(二)提交材料

1.《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2.《石河子大学推免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3.加盖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公章的本科正式成绩单及成绩排名证明,同时提供成绩单扫描件;

4.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外语等级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石河子大学2027年获得推荐资格名单汇总表(在线表格填写即可)。

以上材料1-5均需纸质版+电子版,统一命名方式:身份证件号码+姓名+证明文件名称。

(三)时间安排

1.94日前,学院公布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启动推免工作;

2.9718:00前,以专业为单位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至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处。

3.98日至9日,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材料并组织答辩,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审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学院公布拟推荐名单,公示期3天。

4.912日,学院完成推免名单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后将推免学生名单纸质版、电子版和相关资料一并报大学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1.推荐过程中严禁开具虚假证明或涂改学习成绩及专业年级排名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和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并追究参与舞弊行为相关人员的责任,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执行。

2.拟申请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将不再接收。

3.推荐免试至药学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可获得5000元资助。

4.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组解释。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694


1.石河子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doc

2.石河子大学推免生思想品德考察表.doc

3.石河子大学2027年获得推荐资格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