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6-06-10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28


为深入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教学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营造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环境,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大校发〔202528)(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订《药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入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药学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6-2027学年第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附表)

二、资格要求

(一)转出资格

1.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 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3. 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4. 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二)转出资格审核

申请转出学生需在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第0周,按学校规定流程在一站式服务平台学生个人申请,逐级审批。

学院审批通过后,教学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方可出具成绩单、思想品行鉴定意见等。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转出资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入学时间不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

         2.通过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定向、委托培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3.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

         4.违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高考科目不符合转入专业要求的;

转入资格审核

相近专业可申请同年级转入,跨度较大的专业需降级转入(含退役复学的学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思想品行端正,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2.符合当年招生对该专业的身体健康规定条件;

3.在校学习时间超过一学期

4.招生简章中未限定不得转专业的;

5.学生在校期间成功转入其他专业的,不再允许申请转入;

6.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不得更改。

转入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为:材料审核+面试环节,按综合成绩选拔;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请慎重填报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按顺序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2.所需申请材料

 ①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附件1

 ②所在学院教办出具入学以来原始成绩单-盖教办章;

 ③入学以来平均学分成绩班级排名表-盖教办章;

 ④所在学院学办出具在校表现及无违纪证明-盖学办章;

 ⑤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对预转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学业规划等;

 ⑥家长知情同意书(家长手写签字);

 ⑦入学体检表(复印件);

 ⑧其他:大学生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入校以来所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和研究成果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

申请转入学生加入报名工作QQ群(644184731),202693日(周四)19:00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按时提交;

电子版:按顺序合并扫描在一个PDF文档内,以“姓名+拟报专业”命名后发送至邮箱:1018630306@qq.com

纸质版:用档案袋按顺序封装后交至南区药学院杏2209-1室张老师处。

转入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931900(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2.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转入资格”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3.面试环节组织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沟通能力、学习能力、专业特长、专业学习与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线下面试考察(具体面试时间将QQ群中发布)

4.公示:转入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学生临时提出放弃拟转入资格,则按照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不再另召开专门会议研讨;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教务处复核确定。同时,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退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慧艳  赵朋冲

联系电话:2057010   2057162

三、其他

1.未按时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出相关专业的资格。

2.未尽事宜按管理规定”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执行。

3.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学校教务处反映并及时回复。


附件1:个人提交材料清单目录

附件2:个人综合素质专项成绩认定考评表

附件3:个人综合素质专项成绩认定评分表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6610


初审:张慧艳

复审:刘雯霞

终审:马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