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下表:
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表
二、资格要求
1.转出资格
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意后,学生方可向转入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转入资格
(1)非入学时间不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普通本科在校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校纪校规行为;
(3)各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要求:理科生;
(4)符合医药类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要求。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为:材料审核制为主,如申请人数较多将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选拔。
2.具体考核内容:
(1)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对药学类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意愿等。
(2)其它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入学以来原始成绩单、平均学分成绩排名(不含通选课)、辅助加分证明材料等。其中,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日18:00(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2.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转入资格”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3.面试安排: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对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面试,确定名次排名;
4.公示:拟转入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教务处复核确定。同时,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退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6.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慧艳 赵朋冲
联系电话:2057010 2057162
五、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教办、学办反映并及时回复。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