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6-04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10


根据《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管理规定》《石河子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据《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计划人数

根据我院的师资力量、学生人数和学科发展等实际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上限详见下表:

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转入计划人数表


二、资格要求

1.转出资格

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石河子大学普通本(专)科生转专业审批表》,学院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同意后,学生方可向转入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2.转入资格

1入学时间不满一学期或者毕业前一年的普通本科在校生;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校纪校规行为;

3各专业对高考选考科目要求:理科生;

4符合医类从业人员身健康要求。

三、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为:材料审核制为主,如申请人数较多将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选拔。

2.具体考核内容:

1)个人申请书:详细说明包括个人信息、高考成绩、对药学类专业的认识、自身优势或潜力、本人转专业原因及意愿等。

2)其它相关支撑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入学以来原始成绩单平均学分成绩排名(不含通选课)、辅助加分证明材料等。其中,申请转入专业领域内有课外活动获奖或研究成果者优先考虑。

四、考核流程

学生自愿报名申请,经过资格审查、面试等阶段,最终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921800(不按时提交纸质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转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2.资格审查:不符合本实施方案“转入资格”要求的学生不接受其申请,不能参加下一轮考核;

3.面试安排:由转专业工作小组对转专业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面试确定名次排名

4.公示:转入名单将在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5.同意转入:公示无异议后报大学教务处复核确定。同时,做好办理学籍异动、课程补退选、学生档案交接等后期工作

6.学院转专业工作联系人:张慧艳  赵朋冲

联系电话:2057010   2057162

五、未尽事宜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精神执行。

六、对上述实施办法及具体实施过程有任何疑问者,可直接向学院教办、学办反映并及时回复。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