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拟于近期选聘学院团委书记一名,具体要求公布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数量
药学院团委书记1名
二、推荐人员资格条件
1.推荐人员应符合《关于印发〈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大党办发〔2018〕9号)的基本条件。
2.推荐人员应为中共党员,优先考虑有团、学管理工作经历者。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
2.组织推荐、领导班子成员署名推荐,请填写《科级干部任职推荐表》;个人自荐,请填写《科级干部任职自荐表》(见附件)。
3.推荐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8:00。材料交至药学院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郅洁,联系电话:2057005。
特此公告。
附件: 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任职自荐表.doc
石河子大学科级干部推荐表.doc
中共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委员会委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