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关于实验室通风设施使用的有关规定
发布日期:2021-05-22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574

药学院实验室通风设施主有包括通风柜、吸顶排风罩、万向排风罩,为了保障实验室环境安全性、通风设施正常运转,请实验室工作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在使用通风柜前,先检查电源、给排水、照明等各项开关及管路是否正常,如有问题,暂停使用,通知通风柜保养单位处理维修。

2、有毒实验必须在通风柜内操作。

3、做实验时禁止将头伸进通风柜内操作或查看。

4、实验操作过程中,将通风柜玻璃视窗抬至手臂高度操作,操作完成,进行实验反应时,将玻璃视窗降至离实验台面100-200 mm

5、移动通风柜玻璃视窗时,操作要缓慢、轻移,以免玻璃门视窗拉手损坏。

6、通风柜内操作区域要保持畅通,通风柜内台面避免堆放物品。

7、实验人员在不使用通风柜时,应将通风柜关闭,并将柜内台面和玻璃视窗擦拭干净。

8、使用万向排风罩时,推拉集气罩不要用力过猛;如关节松动,可适当旋紧关节旋钮。

9、通风设施在使用时开启,不用时及时关闭,禁止常开状态;实验室每晚1200至次日600关闭通风。

10、由于冬季楼内负压大,为保证大家有更舒适的工作环境,在保证实验工作的条件下,停止运行室内部分通风设施(建议停用1/3通风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