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27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850

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9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安排:按照《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文件要求进行。

二、涉及研究生:2018级博士研究生、2018级三年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8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三、开题时间: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三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一般在101日之前)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院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处批准、备案。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由导师、学位点、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并在开题前根据专家人数提前2天发放到专家手中。

   2.学院应按照《关于对研究生论文进行意识形态检查的通知》要求,组织研究生导师和学位点对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内容和方向进行意识形态审查并存档。

3.开题必须采用PowerPoint形式进行汇报。

   4.开题结束后,开题小组秘书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一式二份,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分别由学院和研究生处学位办存档;《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保存至学院。

5.开题报告成绩采用两级制:通过,不通过。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对未通过者,必须在三个月内在学科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重做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按《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处理。

6.开题报告通过后,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再随意更改题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改题目时,须由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提交题目变更申请并提交书面报告,经导师、学院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12月内重新做开题报告。

(请各位导师、研究生重视开题工作,慎重考虑确定论文题目,一旦开题,原则上不再变更。)

7.上报材料时间:开题结束一周内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报与研究生处学位办。

(请各组开题结束3天内将相关文档纸质版、电子版提交研办)

五、注意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

附件如下:

附件1.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及高校教师硕士开题表格.rar

附件2. 专业学位开题表格.rar

附件3:开题 专家填写、秘书填写用表(专硕、学术共用)   及 各组专家汇总表.xls

附件4:石河子大学研究生论文意识形态检查情况表(学术、专硕共用).docx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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