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导师及研究生:
为保证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我校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有关要求
(一)上半年主要针对全日制研究生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也可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在职研究生和延期的全日制研究生组织答辩。
(二)学院组织毕业生学位论文匿名送审的时间应与研究生处组织的学位论文匿名送审时间一致。
(三)学院须严格按照研究生处规定的时间进行各阶段的答辩准备工作,逾期未完成者,推迟至下半年进行学位申请。
(四)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先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检测后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五)研究生必须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才能参加预答辩、学位论文匿名评审、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
二、时间安排
(一)3月5日前,学院布置安排上半年毕业生答辩事宜。
(二)3月12日-3月25日,使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检测,未按期进行检测和检测不通过的论文视为答辩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论文评阅且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再次申请。
(鉴于学校通知修改,学院拟定于3月26日收齐论文,3月27日早上查重,3月29日下午18:00,个别重复率较高的同学进行二次查重)
对于查重名额,请大家注意,大学按1:1.2比例核定名额,请大家注意自己的论文查重率,查重率超过60%,直接延期。查重率低于1%,直接学校送审。
论文电子版命名为:学号-姓名-论文名称(PDF/word均可)
(三)3月26日-4月6日,答辩资格审查和学院上报资格审查通过者名单。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2017年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相关规定作了修定,请按照《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位论文的暂行规定(修订)》(http://yjsh.shzu.edu.cn/2015/0511/c2773a65462/page.htm)办法执行。
资格审查材料顺序:
1、《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学位论文研究记录薄(导师签署“原始试验记录材料是否完备”及签名),检查后可带回;
3、学位论文初稿一份(封皮上均须由导师签字及签属“同意学位申请”意见);
4、成绩单(包括完成课程情况、获得学分情况);
5、检查开题时论文与目前论文是否一致;
6、学费是否交齐:无欠费证明;
7、发表文章情况(已发表:杂志封皮、目录、文章首页复印件)
8、CET-6级成绩复印件原件(在校外考试的同学:需要另外提交成绩单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份,以供查询。)
9、学术活动完成情况.(学术论文活动登记表)
博士研究生除在学院进行审查外,还需本人持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后的论文初稿及学院审核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到研究生处学位办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方能进行论文评阅。
(学院拟定于3月28日,答辩资格审查。)
(四)4月5日-4月6日,学院上报通过答辩前资格审查且在外校参加考试研究生的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由研究生处学位办统一送至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有在外校考试CET6的同学,提交英语六级成绩单复印件(3份)
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五)3月29日-3月30日,研究生处学位办组织各院随机抽取硕士研究生匿名评阅名单,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组织匿名评阅。
(另外找两名学生代表参加)
(六)4月5日-4月6日,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上报。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要求其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导师评阅表等)均不得出现在被匿名评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届时未上报评阅材料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研究生,不得参加此次论文评阅且本学期内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论文送审工作。
(学院定于4月5日提交送审材料,学院与学校送审时间一致。)
匿名评阅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打印稿、《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评阅专家简况表”各一式三份及评阅费200元/份;博士学位论文打印稿、《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评阅专家简况表”各一式五份及评阅费300元/份。学位论文书写格式必须按照研究生处网上公布的《石河子大学学位论文格式、书写规范》书写。
(七)4月5日前,各学院组织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院按要求在5月10日前组织预答辩,答辩专家5位,秘书1位,做好记录,5月12日前提交相应材料)
八)5月7日前,院研究生秘书将审核通过后的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答辩具体时间安排报于研究生处学位办。
(学院拟定于5月7日,完成答辩审批材料审核)
(九)5月16日-30日,学位论文答辩。各类型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应遵循如下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7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半数以上应为该学科或相关领域的博导;校外专家至少2位,不少于1位博导,提倡聘请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两方面的专家。主席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必须有校外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或7人组成,成员应由本研究领域副高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答辩委员会中应至少有1/3的专家是来自校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同行专家;
4.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的答辩,参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办法执行。
5.答辩材料须在答辩前3天送至答辩专家手中。导师和论文评阅人均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
(十)6月5日前,召开学院分委员会或学部委员会(仅交叉学科的学位申请需要提交学部委员会审核)会议。各学院分委员会、学部委员会要认真履行职能,各秘书组做好会议的组织、相关材料的收集、汇总和会议纪要的撰写工作,并于6月1日前将学院分委员会及学部委员会会议时间上报研究生处学位办。
(学院拟定于6月5日上会)
研究生答辩审批材料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上下载,请各导师组认真组织,严格审核,切实做好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联系人:李红;史晓瑜
联系电话:2057980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8年3月1日
附件:
1.关于对2018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学院).doc
石河子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情况表(答辩后上会用).doc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实施办法》----石大校发[2017]23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