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石河子大学2017年度增人计划》,药学院拟新增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依据学校有关人才招聘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学术型硕士及以上学历(具备毕业证、学位证),中共党员,药学、中药学、管理专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5月1日之后出生);
2.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奉献精神;
4.要求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及数据库运用能力,熟练掌握公文写作。
二、招聘岗位
教学科研办公室(主要负责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流程
1. 报名
个人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现场报名(石河子大学南区杏2楼党政办公室),也可通过邮箱投递(邮箱:1148532377@qq.com)
报名材料:药学院机关人员应聘登记表;应聘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荐材料、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研究生毕业推荐表、能按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箱报名请提供以上材料的扫描件。
2. 资格初审及公布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
3.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验证,现场告知资格审查结果并通知笔试安排。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前5名进入面试阶段,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成绩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的平均值,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
招聘考试成绩将通过药学院主页(http://yaoxy.shzu.edu.cn/)进行公布。
6.复试
面试排名第1名者作为拟定人选,经体检、心理测试后参加学校复试。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93-2057005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