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6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25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593

各位指导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和《石河子大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要求:

中期考核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研究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合格者方可继续学位论文工作。

二、考核时间:

即日起至74日前完成

三、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和品德考核(占20%)

考核内容包括:(1)政治态度与理论水平;(2)道德品质与组织纪律;(3)社会实践与义务劳动。

2、业务学习(占70%)

考核内容包括:(1)课程学习与理论知识学习(以同等学力或跨专业录取的研究生尚要检查其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或硕士学位课程的补修情况),外语水平;(2)实验操作能力、实践能力,自学能力与效果;(3)开题报告与论文工作情况;(4)学术活动、文献阅读、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情况;(5)专业思想与科研态度。

3、身体健康状况(占10%)

考核内容包括:(1)心理素质;(2)身体状况;(3)个人卫生。

4、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四、考核对象:

2014级全日制全体研究生(学术+专业38人)、2013级在职研究生。

、材料提交:

76前向培养办提交《石河子大学**学院****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学院领导签字,盖公章),所有考核材料由学院保存以备复查。向学位办提交《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意见表》,《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保存。

附件1: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doc

附件2:石河子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评价指标(每位评委各1份).doc

附件3: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相关用表.doc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6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