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药学院药学、中药学专业学生知识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5-11   作者:教科办  浏览数:580


各系(办)、实验中心:

为帮助药学院学生对专业学科知识和实验技能有一个更加扎实的掌握和经常性的巩固,提升学生对于本专业本学科的热爱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增强团队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推进药学教育教学改革,为高等学校药学、中药学专业学生搭建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不断提升药学、中药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参赛范围

药学院2013级全体学生。

二、竞赛形式

1.基础理论与基本知识环节:为客观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设置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2.专业技能竞赛环节。采用现场操作形式竞赛。

3.决赛环节:团体总分的代表队进入此环节,采用现场答题形式。

三、竞赛组织与实施

本次比赛及培训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初筛

(一)时间:2016521日专业综合知识考试;522日专业技能考试。

(二)初筛内容:专业综合知识考试。根据综合知识考核成绩,前药学专业前90名、中药学前45名的学生进行下一阶段的专业技能考核。

(三)初筛结果:专业综合知识+专业技能得分筛选50%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第二阶段  专业技能集中培训

(一)培训对象:初筛的学生。

(二)培训时间:2016525-2016622日。

(三)培训内容:老师根据学生时间、参赛要求等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三个阶段  专业技能考核

(一)分组:3/

(二)考核时间:201662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形式:每人随机抽取考核项目进行考核。

(三)成绩计算:

(四)决赛选拔方法:根据每组3人技能考核的总得分(加入个人专业综合知识成绩),前15%进入总决赛。

第四阶段  决赛

(一)决赛时间:2016625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决赛方式:技能操作,必考+随机抽考

(三)决赛内容:技能培训内容

五、竞赛奖励

本届竞赛设团体奖一、二、三等奖;个人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的数量和比例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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