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中心、重点实验室: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年,为进一步加强学科平台建设,学院决定设置2016年院内建设(仪器设备购置)项目。具体要求:
1、所申报购置的仪器设备要物尽其用、资源共享。
2、申报人要在充分论证及市场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填写《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药学院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进口务必客观实际,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公示,经过学院财经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报学院党政联席会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3、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5月3日19时。对在申报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联系人:刘素英,电话:0993-2057751
附件1 药学院实验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
附件2 药学院平台建设项目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报告
药学院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