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doc
发布日期:2015-05-15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562

各有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1、组织安排:按照石河子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文件要求进行。

2、涉及研究生:2014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三年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4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3、开题时间: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完成;三年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三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初(一般在10月1日之前)完成,如因故不能按期进行开题报告,必须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经导师和院主管领导同意签字后,报研究生处批准、备案。

4、具体要求:

研究生在开题前应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及论文综述,根据专家人数上报份数,并提前2天发放到专家手中。

开题必须采用powerpoint形式进行汇报。

待开题结束后,由开题小组秘书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一式二份,并由组长签字盖章后,一份留学院,另一份报研究生处学位办;《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审批表》由组长签定意见后保存至学院。

研究生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开题审核相关内容,并由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核。

5、上报材料时间:开题结束一周内将《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开题报告审批汇总表》报与研究生处学位办。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

1、组织安排:按照《石河子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的规定(修订)》文件要求进行。

2、检查小组组成: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连续性和可靠性,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组成员由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时的专家组成。

3、涉及研究生:2013级博士研究生、2014级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3级三年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3三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4、时间安排: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四学期末完成;两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三学期末完成;三年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末完成;三年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在第五学期初(一般在10月1日之前)完成。

5、具体安排:

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的论文工作进行阶段总结,填写《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论文中期检查会,先由研究生对开题报告以来论文工作做详细汇报;导师介绍指导研究生论文工作的情况。然后,检查小组对其论文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小组对研究生论文工作做出评价,提出可否按原计划进行的意见并填写《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意见表》。

如发现研究生论文工作有原则性错误,继续进行下去不可能得出预期效果的,应及时改选论文研究内容;如研究生论文工作不是按照“开题报告”的要求进行的,导师要认真检查原因,并提出下一步论文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6、上报材料时间:论文中期检查结束一周内将《研究生论文中期检查意见表》报与研究生处学位办,《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由学院保存。

三、注意事项: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必须由研究生本人参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研究生处学位办备案。

请各院认真组织做好在校研究生的论文工作,并提前一周将研究生论文开题和中期检查的时间报研究生处学位办。相关表格请在研究生处网页中“下载专区学位相关”下载http://yjsh.shzu.edu.cn/xwxgxz/list.htm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