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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关于开展到期应结未结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验收答辩的通知
日期: 2024-05-30
各相关老师:
根据《石河子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受石河子大学科研处委托,药学院重点实验室定于6月11日开展到期应结未结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项目结题验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以下要求提前做好验收答辩准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时间和地点
验收时间:2024年6月11日上午11:00
验收地点:杏三4楼会议室A422-2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线下汇报方式。
三、验收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提前20分钟到达答辩会场。
目负责人以下要求准备项目结题验收材料
(1)任务书(原件的复印件)
(2)工作总结
(3)技术总结(技术原理依据、设计研制过程、技术方案、工程图表、工艺流程、关键技术、与国内外同类技术的对比分析等)
(4)项目经费决算表(需责任会计签字并加盖财务公章,或由财务系统导出带水印的明细及决算表)
(5)发表的论文、专利、获批项目等成果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安以上顺序放置装订成册一式6份、验收意见模板(电子版)(见附件2),答辩时带至会场。
2、验收答辩采取PPT课件汇报。
项目验收时间20分钟,其中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形成专家验收意见5分钟。
3、验收通过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按照专家意见修改验收材料,并填写验收证书(见附件3)(需将专家签字的验收意见附内)。于6月22日前将验收材料(胶装)一式1份,验收证书一式3份报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4、按照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请于2024年7月5日强,将课题全套材料(申报书、任务书、验收证书、结题材料原件的PDF电子版等)上传至石河子大学科研创新服务平台。
5、项目结题验收情况将直接影响本学院及项目负责人今后申报各级计划项目。请各位老师一定要高度重视项目验收工作,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桂军 18450051262(邮箱:806470321@qq.com)
附件:
1、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应验未验项目验收答辩时间安排表
2、验收专家意见模板
3、验收证书模板(项目负责人通过验收后用)
附件1 石河子大学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资金项目应验未验项目验收答辩时间安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