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石大校办发〔2022〕11号)安排,经个人自愿申请、学院审核,我院2023年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共22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3天(2022年9月21日-2022年9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王国庆,联系电话:0993-2055002
电子信箱:450832427@qq.com;
附件:石河子大学药学院2023年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学生名单.pdf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