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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使用注意事项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保障实验室安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规定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保管、出入库、使用及人员对危化品领取等内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危险化学品包括范围:
1. 剧毒性药品:氯化物、砷化物、有机氯农药等;
2. 放射性药品:铀、钴等;
3. 腐蚀性药品:强酸、强碱、甲醛、氢氧化钠灯;
4. 易爆药品及能成为爆炸混合物或引起燃烧的氧化剂:氯酸钾、氯酸钠、硝酸、过酸化钠、硝酸钾等;
5. 易燃及助燃气体:氢气、乙炔气、煤气、氧气等;
6. 易燃、易自燃及遇水燃烧的固体:赤磷、黄磷、废影片、钾、钠、电石等;
7. 闪点在45℃及45℃以下的易燃液体:乙醚、汽油、二硫化碳、丙酮、苯、乙醇、丙醇等。
二、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
1. 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提交“购买危险化学品申请报告”,经用户单位主管领导、实验设备处、派出所审核、审批,获批后可购买。
2. 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 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的通风型储存柜内,并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腐蚀性化学品宜单独放在耐腐蚀材料制成的储存柜或容器中。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使用时应戴好防护措施。
(1)有毒有害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源、热源,保持容器密封
(2)强酸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碱类、金属粉末、卤素等分开存放。
(3)强碱类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
(4)易燃易爆品应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4. 减少库存:
应尽量控制和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5. 预防措施:
危险化学品贮存时,应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潮、防火、防爆炸及通风等预防措施;库房或实验室中应备有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
6. 剧毒类专人专柜:
有毒化学品,特别是剧毒的的化学品应锁在专门的毒品柜中,要由专人专柜保藏。
7. 废品处理:
保证作废的药品标识的清晰,保管负责联系厂家回收,不能回收的药品隔离存放并做好标识,定期送至环保公司统一处理。
8. 无标签处理:
无标签或标签掉的药品和试剂需要重新鉴定,贴标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废弃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或试剂。
三、危化品的领用管理
1. 危险化学品的发放应有专人负责,并根据实际需要的最低数量发放,严格执行“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账”制度。
2. 剧毒化学品、爆炸性化学品的领取,应由两人以当日实验的用量领取,如有剩余应在当日退回。
3. 领用时应填写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按品种、规格记录购入、发放、退回的日期、单位及经手人、数量以及结存数量和存放地点,还应详载危险化学品的用途。
4. 建立危险化学品纸质及电子管理台账,全过程记载危险化学品购进、入库、库存、出库的详细情况;学期末封存纸质台账,保留期不少于5年,将电子台账报备实验设备处。
5. 危险化学品使用“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是第一负责人,学生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指导教师是第一责任人。
6. 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石河子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四、附录:
1.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218-2018)2019-03-01实施执行
2. 《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应急处置方法》
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1511-2018)2018-11-01实施实行
领用时间:每周一三五11:00-13:00,提前与办公室预约。
新疆植物药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