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1号)
发布日期:2017-01-05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430

      舟山医院因发展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舟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同意,舟山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简介

舟山医院下设舟山医院总部、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舟山医院总部是一家集医疗、保健、康复、科研、教学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拥有大批专家教授,学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特色专科突出,多项技术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尤其是微小肺癌的研究与治疗,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医院着力打造国际化海岛医疗中心。

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是一家集医疗、保健、科教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人才队伍强大,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齐全,是舟山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其中妇科微创治疗、生殖内分泌、妇科肿瘤、围产医学、新生儿重症医学是舟山市级重点学科。

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是一家集医疗、康复、科教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中医院,现为上海曙光医院舟山分院、浙江省中医院协作医院、舟山市骨科创伤治疗中心,浙江省名中医馆舟山分馆、舟山市名中医馆挂靠本院。医院学科特色鲜明,人才结构合理,硬件支撑强劲。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55名,详见《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学历及专业等有关要求详见《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五)户籍不限;

(六)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八)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至2017年1月3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医院网站(www.zs-hospital.com)。

其中舟山医院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五、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地点: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行政楼3楼会议室,咨询电话:舟山医院总部:0580-2292528、2292522,传真:0580-2292528;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院区):0580-2065040;舟山市中医院(中医骨伤院区):0580-8123901.

(三)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均原件);

4.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岗位无要求的可不提供);

5.报考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须提供劳动合同与参加社保凭证;

6.《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7.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8.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9.其他岗位所需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妥《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粘贴本人近照),并将上述报考材料(须扫描成jpg格式图片)及电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zsyyrsk@126.com,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13日下午16:30。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必须在2017年1月16日上午11时前将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到舟山市新城定沈路739号舟山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3楼)进行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舟山医院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收费按照浙财综字[2007]7号规定,每人每科40元。

六、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初定于:笔试:2017年1月17日;面试:2017年1月18日;技能考试:2017年1月19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1.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硕研及以上(详见岗位序号1至7、24至25)的考试方式为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2.其他岗位(详见岗位序号8至23、26至32)的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技能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以专业理论与专业知识为主,技能考试以岗位基本技能为主。面试和技能考试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而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30%、40%折合相加进行排名,分别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考试对象(招聘计划在4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1.5的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试对象。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技能考试成绩各占30%、40%、3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三)考试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七、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和相关执业注册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面试和技能考试均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医院负责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舟山医院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如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须出具同级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格式详见附件3)。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医院反映,以便及时酌情纠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92528、2292522,监督电话:0580-2292526。

 

附件:

附件1:2017年上半年舟山医院公开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舟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书》.doc  

                                                              舟山医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