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办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6-05-13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153




教科办工作职责



学院教科办公室在学院的领导下,接受大学教务处、研究生处、科研处的业务指导,抓好教学科研工作。

一、具体主持制订(修订)本院各专业教学计划方案。

二、负责本院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和科研管理工作。

三、按照师资培训规划承担师资培训工作。

四、负责本院学籍管理及学生学业成绩建档工作。

五、负责本院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教学质量评估等工作。

六、具体制订(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七、负责实施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及学风建设工作。

八、提出本院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的初审意见。

九、负责本院考试课程的题库建设及考试组织。

十、负责各类等级考试报名工作。

十一、协助教务处处理作弊学生的有关事宜。

十二、负责本院教育教学研究及教学改革。

十三、负责本院研究生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本院科研项目规划、科研课题的申报工作。

十五、负责本院科技开发、科技服务及横向联合。

 联系电话:0993-2057010、2055002(研究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