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以及校外住宿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11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1765


学工部

学发〔2015〕 号

关于开展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以及校外住宿专项整治工作的

通 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全校学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将在6月、7月对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以及学生校外住宿情况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近期,学工部拟联合校保卫部、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对校内教职工住房进行入户排查,禁止教职工向在校本、专科学生出租房屋,并登记各类租房户中外来人员情况,加强校内综合治理,尽力排除校内各类安全隐患。

  2. 各学院要组建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的学生晚归、夜不归宿及校外住宿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常态化监督机制。深入学生宿舍进行全面检查,认真做好摸排和清查工作,切实掌握学生有无晚归、夜不归宿、校外住宿情况,将学生晚归、夜不归宿以及校外住宿名单登记成册,并组织学生学习《石河子大学学生手册关于学生住宿晚归、夜不归宿纪律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法制、纪律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防范、遵章守纪意识。

  3. 请各学院严格要求宿舍值班导师在规定时间内到安排的宿舍楼内巡查,并在规定时间入住导师值班室,学工部将会对各校区宿舍进行抽查,对于没有严格遵守导师入住安排表的导师,学工部将会予以通报,并扣除导师入住补助。

  4. 因集体活动、实验课、实习实践活动、毕业生联系工作晚归的学生,需到学院学办开具证明并加盖公章;因心理疾病需家长陪读的学生,需要办理在外住宿相关手续。

  5. 69日起,学工部将组织专项督导,重点查处学生各类违纪行为,并督查导师入住情况,同时对宿舍进行随机抽查,在抽查中发现晚归、夜不归宿或私自在校外租房的情况,将依照校规校纪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1569


石河子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20156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