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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2021-04-15
7102
各位考生:
根据学校及学院的工作方案,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调剂复试公示情况如下:
附件1:石河子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 公示(药学院调剂).xls
公示期3天(2021年4月15日-2021年4月17日)。
如有异议,请联系药学院研办:09932055002;
具体名单以石河子大学研究生处公示名单为准。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研办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