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药学院关于招聘辅导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4-08   作者:学团  浏览数:785


    根据大学批准的2018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增人计划,现将我院招聘辅导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双证”(毕业证、学位证);

3.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

4.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

二、招聘工作机构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学院辅导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学院2018年辅导员选聘工作。

组  长:王政爱

副组长:陈文、唐辉、张波

成  员:吕诗莹、王艳、徐玮嘉

下设办公室以及资格审查、笔试阅卷、面试考核等3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党政办,各小组具体名单另附。

三、报名办法及相关事宜

1.个人自愿报名。

2.报名方式:以2018年石河子大学辅导员招聘启事报名方式为准,时间:截止到201846日。

3.资格初审及公布:47-8日(周六、周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姓名于49日(周一)通过药学院主页公布。

4.现场资格验证、领取准考证。通过初审的应聘者于410日(周二)全天到我院进行现场资格验证,逾期不候。地点:石河子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

1)身份证原件、党员证明、自荐材料、英语过级证书、本硕学历证明或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就业推荐表);

2)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原件;

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化水平,以及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基本相关知识。成绩采用百分制。

    (1)时间:412日(周四)上午10:30-12:00

    (2)地点:石河子大学南区杏二301教室;

    (3)携带身份证,按考号和对应的序号就座;

    (4)笔试成绩于412日(周四)下午20:00在药学院主页公布,按考号查询。

五、面试

按照相关要求,公示并通知笔试成绩排名前6名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对应试者的自我认知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成绩采用百分制,取全部评委评分的平均值。

1)面试内容:个人自述3分钟,回答问题7分钟;

2)面试时间:413日(周五)下午16:30-19:00

3)面试地点:药学院三楼会议室;

4)综合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成绩将于414日(周六)在药学院主页公布,按考号查询。

六、讨论决定

根据学院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取前3名,报送石河子大学学工部,统一参加复试。


联系人:吕诗莹  

电  话:0993-2057162 18999738791

邮  箱:1004231180@qq.com

                                                 石河子大学药学院

201844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