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1-04   作者:药学院  浏览数:815

各位研究生: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和孵化一批优秀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展示我校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决定举办石河子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二、组织机构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陈旭东

成员: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领导及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2.主办单位:石河子大学团委、教务处、科研处

三、作品类别

申报作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品分类如下:A:机械与控制(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等);B:信息技术(包括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等);C:数理(包括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等);D:生命科学(包括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等);E:能源化工(包括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2.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3.科技发明制作类: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分类同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A-E类。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6年12月动员准备。

各学院要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准备工作。结合本院教师课题项目成果及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成果等,深入挖掘适合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组队参赛。

第二阶段: 2017年1月—3月预赛选拔。

预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对本院参赛作品进行评审,并于3月10日前遴选出具有竞争力的作品,组织参赛团队按照参赛作品类别,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上报校团委(纸质版作品申报书一份,同时上报电子版,各学院至少上报1件作品)。

第三阶段: 2017年3月中旬复赛晋级

校团委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匿名书面评审,根据专家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晋级决赛。

第四阶段:2017年3月下旬作品完善

进入决赛的团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作品申报书,为参加决赛做好充分准备。

第五阶段: 2017年4月决赛角逐

晋级决赛的团队须于3月下旬提交决赛作品一式7份,同时上报电子版。校团委届时将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的成绩评出最终获奖作品,并择优推荐参加第十届“挑战杯”兵团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五、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并择优推荐参加兵团、全国比赛。


六、相关要求

1.做好宣传动员。“挑战杯”竞赛是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有效载体,是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各学院要深入动员,广泛宣传,让创新活动成为大学生的自觉意识和自主行动。

2.认真办好预赛。预赛是“挑战杯”校级比赛最基础的一环,各学院团委要在作品分类、作品撰写、组织评审、现场问辩等方面下功夫,办好预赛。

3.做好总结交流。总结表彰工作是深化挑战杯工作,浓厚学术氛围,引导学生进一步开展创新活动的有效举措。各学院要通过表彰、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总结交流。

附件1:石河子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说明

附件2:关于开展石河子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及其附件.rar  

  

 

                              共青团石河子大学委员会

                            石河子大学教务处

                                         石河子大学科研处

                                                                 2016128

  

附件1

石河子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说明

1. 参赛学生须为2016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博士生)、本、专科生(含高职高专)。鼓励本科低年级学生参赛。

2. 参赛作品必须是201671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参赛作品可以是教师科研课题的项目,但必须是学生亲自参与的项目。参赛作品报名时,有至少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老师(或教研组)推荐。

3. 申报个人作品,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也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以集体的形式报名。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全为学生,且不超过5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4. 每位报名者参赛的作品(含集体作品)不得超过3件。

5.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参赛作品中,每篇学术论文8000字左右,社会调查报告15000字左右,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6. 鼓励申报已在各类核心期刊发表或已申请科技发明专利的优秀学术科研成果;或者社会实践取得成果的作品

7.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在该项目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心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